使用过期医疗器械,爱尔眼科被罚!
文|刘子依
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,近日,重庆万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(简称“爱尔眼科”或“当事人”)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,被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并责令限期改正。
梳理公司股权结构可见,上市企业爱尔眼科,持有重庆万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80%的股份,是后者的实际控制方。
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罚
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爱尔眼科的违法行为类型为: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、过期、失效、淘汰的医疗器械,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。
▲来源:信用中国官网
据悉,2021年12月,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手术室储物柜及抽屉中,发现“人工晶状体折叠夹”1枚、“一次性使用全麻组件”1包、“加强型气管插管”2支,上述医疗器械均已过期,其中失效日期最早为2020年11月,最晚为2021年11月。
据当事人的医务部主任和采购人员陈述,因工作交接不完善,导致涉案医疗器械的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,无法提供供货者的资质证明文件及购进涉案医疗器械的相关票据、凭证等;“人工晶状体折叠夹”、“一次性使用全麻组件”和“加强型气管插管”在使用时未单独计费;不能提供相关的收费记录。故无法计算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违法所得。
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现在购进“人工晶状体折叠夹”、“一次性使用全麻组件”和“加强型气管插管”的票据,单价分别为19.5元/枚、70元/包、48元/支。故,当事人涉案的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为:19.5元/枚×1枚+70元/包×1包+48元/支×2支=185.5元。
综上,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爱尔眼科罚款2万元并警告、责令限期改正,责令消除影响。
爱尔眼科回应:正在沟通
2月28日,青岛广电点时新闻联系重庆万州爱尔眼科医院客服,对方称:目前正在沟通中,稍后会有官方通告。
▲来源:万州爱尔眼科医院官方微博
3月1日,《中国品牌》杂志记者查看万州爱尔眼科医院官方微博、微信公众号,均仍未对此次处罚发布通告。
[b]守护好消费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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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尔眼科是一家眼科连锁品牌。自2009年在深圳交易所上市后,爱尔眼科成为第一家登陆A股的眼科医疗机构,有着“眼科茅台”之称。
目前,爱尔眼科在全球范围内开设眼科医院及中心达720家,其中中国内地611家。
根据公司公告,2021年以来,爱尔眼科累计完成四次重要的收并购,共涉及眼科医院27家,其中就包括此次受到行政处罚的万州爱尔眼科医院。
根据安信证券研报,从2014年开始,爱尔眼科便通过并购基金的形式在体外设立或收购眼科医院,授权使用爱尔眼科品牌。
这种“体外孵化”的模式帮助爱尔眼科快速扩张,也对其“质”与“量”的兼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这次处罚,给爱尔眼科敲响了一个警钟。
另外,消费者在去眼科医院就诊时,需要谨慎。如遇问题不但需要打“315”,还应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,守护自己的消费权益。
毕竟,在关乎眼睛的大事上,容不得半点马虎。
来源:信用中国、中新经纬等